(更新,案情與涉詐金額)
雙北警局2012年爆發員警勾結保險員偽造車禍、醫療資料詐保弊案,台北地院經多年審理,認定新北市警備隊前車禍處理小組警員高澤芳等5名警員集體收賄,配合曾任汽車保險業銷售員的詐騙集團主嫌王國瑞詐保近億元,今分依貪污、偽造公文等罪判5貪警各2年6月至12年不等徒刑,王國瑞則被判刑12年,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。判決指出,王國瑞因為從事計程車保險業務,熟悉道路交通事故的理賠流程及保險公司理賠審核的漏洞,竟以虛構的交通事故資料詐領保險公司保險金。其手法是先透過妻子黃菁菁(已歿)及友人翁酩欽尋找人頭,將人頭的帳戶供作保險公司投保之對象以及匯入保險金之用,然後行賄員警使配合在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、報告表、現場圖等公文書,登載不實的車禍資料。王國瑞行使的賄賂包括對高澤芳允諾投資100至200萬元,資助其退休後在宜蘭開土雞城,或透過離職員警蔡育庭、詹世櫻等人作為中間人,賄賂土城警分局前警員潘文誠、林光輝、桃園龜山警分局前警員洪上賜、林志優,分別交付金錢20萬元、12萬元、4萬5000元、2萬5000元。假造車禍資料後,王國瑞、黃菁菁、翁酩欽便偽造醫療及保險申請資料,直接或間接透過中間人孫仲強、劉全英,找保險理賠專員賴文章、楊文謙、劉容任、曾士民、許財富、徐育群、林凡普、洪永霖,以假案分別向公司申請保險理賠,詐保38案,詐領的理賠金高達9586萬7571元,王國瑞自己犯罪所得3590萬元。全案被檢舉後,台北地檢署及廉政署介入偵辦,2012年兵分33路搜索台北市、新北市警局多個派出所,並在偵辦後起訴20名涉案嫌犯,其中王國瑞、林志優、洪上賜、潘文誠、蔡育庭等人在審理時坦承犯行。法官比對王國瑞等人認罪自白與物證,認定王國瑞犯12個賄賂罪、13個偽造文書罪,判決應執行刑12年、褫奪公權1年;翁酩欽犯16個偽造文書罪,應執行刑2年、可易科罰金72萬元;蔡育庭3個賄賂罪、1個偽造文書罪,判2年2月徒刑、褫奪公權1年。涉案員警的部分,高則芳犯12個期約賄賂罪,判刑12年、褫奪公權5年;林光輝4個行賄、4個收賄罪,判刑11年、褫奪公權5年;潘文誠4個收賄罪,判刑5年、褫奪公權2年;洪上賜2個收賄罪,判刑3年6月、褫奪公權1年;林志優2個收賄罪,判刑2年6月、褫奪公權1年。
(李奕緯/台北報導)【更多新聞,請看《蘋果陪審團》粉絲團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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